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好“教育兴昭”战略,杜绝学校出现“毒跑道” “毒校服” “毒文具”,确保基础教育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云教备〔2016〕3号)要求,昭通市教育局、质监局和工商局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昭通市市直学校和昭阳区部分学校进行了检查。
2016年5月23日至25日,由省工商局消保处黄胜副处长为组长,省教育厅、质监局和工商局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一行五人到昭通市进行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组按照相关要求,深入昭通市昭阳区和大关县辖区内的8所学校(其中包括:2所幼儿园、2所小学、4中学),以塑胶跑道、校服、文具及照明设备等为重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在校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了了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作出整改存。
5月25日,省检查组在市工商局召开了检查情况反馈会。会议由市工商局张全胜副局长主持,市教育局马吉正副局长和市质监局邓传友副局长就昭通市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向省检查组进行了汇报。黄胜组长根据此次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黄胜组长指出:昭通市三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署及时,落实较好,但针对部分学校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塑胶跑道有异味的情况,要引起高度重视,应邀请相关技术机构进行现场检测或抽样送检,发现问题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市教育局、质监局和工商局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加强联动,形成长效机制,对学校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常态化,确保基础教育技术装备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