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兰溪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释放一系列政策红利,着力把好电梯“三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把好电梯采购关。首次将电梯制造和维保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纳入电梯招投标评审内容。由质监部门将企业相关质量监管和诚信信息定期分馈给招投标管理部门,做好电梯源头的质量管控。
把好电梯使用关。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确定原则,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行业部门、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首次将电梯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建设部门对物业公司考核的内容,建立以镇乡街道为主,部门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电梯纠纷协调机制。
把好电梯维保关。规范维保单位的职责,建立电梯维修资金优先保障、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保障、电梯应急保障三项机制。出台维修资金拔付开通绿色通道、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费用补助一事一议解决、应急保障维修检测资金政府先行垫付等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