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湖北省英山县工商局掀起“维权为民月”促消费维权点题督察上台阶

2016-05-23 15:25: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你们发布虚假广告,应该给消费者3倍赔偿,并且还要接受我们的行政处罚!”这是5月17日湖北省英山县工商局针对北京市工商局转交的一网上投诉英山一企业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而责令企业赔偿的一个场面。

  自履职尽责消费维权点题督查活动开展以来,英山县工商局把为民消费维权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来抓,并确定今年5月为消费维权活动月,把扎实为民维权作为活动月的主要活动来抓,以党员为主体的全局系统上下掀起了“消费维权在行动”活动高潮,5月份到目前全县共成功处理消费者投诉44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2万多元。该局各单位掀起了为民维权活动高潮:如,该局稽查分局成功处理一起虚假广告网购纠纷,责令厂家赔偿货款三倍的赔偿;雷店工商所处理一起老年消费者存款而被保险的欺诈案;草盘工商所成功处理一化肥失效案,为农民群众维权;金铺工商所调解一起实体店价格高于网店近2倍的投诉案件;石镇工商所查处伪劣农资坑害消费者案件;城北工商所处理一批劣质小家电坑害消费者案件等。

  消费维权月活动的开展有力促进了该局履职尽责消费维权点题督查活动的开展,一批实实在在的为民维权成果显示出该局系统上下对履职尽责点题督查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视。该局一直把消费维权当作提升部门形象、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英山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尤其是办理群体投诉案件一直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影响:前年为莲花小区600多居民解决了6年多的消费纠纷,为居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去年又为1000多居民追回未安装天然气损失16万元,今年又开创网上调解网络纠纷先河。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现场会在英山召开,所办案件连续6年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连续四届荣获全省保持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谭文 胡颍)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