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5年以来,呼伦贝尔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木制品数量逐渐增多,今年前4个月出口木制品较上年同期增长近30%。为确保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呼伦贝尔局从四个方面着手,做好出口木制品检验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建设。在出口木制品企业注册登记时和在日常监管中,时刻提醒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合法生产经营是企业的生命线。指导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关注风险项目,配合制定自检自控计划,让企业定期报送自检自控情况,从而掌握企业生产、检验和管理情况。
二是采信第三方评审结论,参考接纳第二方评审结论。出口木制品企业基本上都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同时进口商在购买木制品是往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二方评审。例如,进口商委托西门子公司对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公司二方审核,在接受度上给予90分,完全接受,在质量管理上给予出色的结论。呼伦贝尔局在出口企业注册登记考核和监管中对第三方评审结论进行采信,对第二方审核结论进行参考接纳,在出口木制品进行分类管理中充分采纳。
三是对出口木制品进行分类管理。依据《出境竹木草制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出口木制品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按分类确定监管频率,使监管有的放矢,减少监管频率,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监管。利用微信及时提供检疫监管信息,不定期就一些关注的风险项目及企业检测情况进行提问,用微信照片抽查企业检验报告等。企业也及时将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同有关要求等进行反馈,共同探讨,研究解决。同时企业将每次发货的包装、唛头等情况进行拍照并发送,检企相互配合,缩短监管“距离”,增加了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