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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检验检疫局扎实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2016-05-20 10:2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自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包头检验检疫局在加强自身学习和专项宣传的同时,从四个方面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预防为主。该局通过实地督查和座谈形式与出口食品企业多次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通过生产前检查、日常监督等89次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整改不符合项40余条;要求进口商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审核不符合规范的不许进口。

风险管理。严格开展风险检测及预警机制,2015年抽检出口番茄、青红椒、枸杞等6个品种、72个样品,392个检测项目的监控,有效地摸清了风险状况,做好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严格供港澳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香港《食物中除害剂残余规例》对辖区内供港调味品危害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全程控制。遵循食品安全法“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原则,严格出口食品基地备案工作,共备案出口番茄酱、脱水蔬菜原料种植基地面积10.2万亩。通过创建五原县国家级出口葵花籽(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示范区内运行标准化体系、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可追溯体系和预警通报与预警管理体系,达到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全程可追溯”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追溯”责任,督促出口企业完善产品追溯体系,指导出口企业开展追溯演练。同时,深入落实进出口商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通过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备案进口商9家,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70家。

社会共治。加强部门间协作,与包头市食药局探索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签订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实施意见,加强进口食品把关环节及流通领域检验监督工作衔接和配合。利用动植食实验室检测优势资源,积极探索与包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合作,主动融入包头市食品检测体系,以打造内蒙西部地区食品检测中心为目标。发挥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监管把关的优势,大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规范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质量安全分析报告,鼓励出口企业建立出口食品安全防护计划。近期,又通过输美企业参加质检总局讲解《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视频会,使检验检疫系统和出口企业进一步了解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国输美食品贸易。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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