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9日消息(记者李娇珠)记者18日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为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该局定于今年5月至10月,对我省辖区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以下简称目录外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目录外进出口商品包括抗紫外线服装、防水性服装、吸湿速干服装、普通服饰(含服装、围巾等)、保温杯(玻璃胆除外)、卫生湿巾(抗菌抑菌除菌)、圆珠笔、箱包(皮革类)、空气净化器、乙二醇、面巾纸、卷筒卫生纸、木制品木家具。
根据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对流通领域抽查的不合格进口商品,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协作,必要时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