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链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防范风险,促进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按照《满洲里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5月10日,满洲里市质监安监局在辖区内,对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样检验相结合的方式。满洲里市现有一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该企业于2015年取得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产品为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产品用于本企业灌装生产瓶装饮用水。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产品检验,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情况。监督抽样检验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外观、高度、垂直度、容量、密封性能、垂直载压、跌落性能、耐寒性、重金属、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残留量、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
满洲里市质监安监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产品出厂检验法定义务,强化质量把关,切实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杨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