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联[2013]9号)文件要求,2013年8月,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被选定为全国确定的12个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全县19个乡镇,20个试点村纳入标准化试点建设。
2016年6月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三年建设期满,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建设工作成果,以最佳的状态迎接国家标委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查考评,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精心组织,对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管理办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表》、《保康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署要求,结合保康县实际,积极制定迎接考核验收的工作方案。
考核方案以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对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表》,以“查、补、报、考”为路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各项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在6月份国家考核验收中取得好成绩,为支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唐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