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各市和省直管县政府2014-2015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蚌埠市考核结果被评定为“A级”。
近年来,蚌埠市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了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将质量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区(管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重新修订了《蚌埠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市政府与省质监局建立了共同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合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承诺活动;重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全市“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王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