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黄山市质监局召开《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会议由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建军主持。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住建委等相关单位同志,各地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以及电梯维保单位,屯溪中心城区、黄山经开区的电梯重点使用单位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
省质监局特设处专家、《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起草人、《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的主要执笔人李增辉同志结合案例对《办法》的立法背景与立法过程以及《办法》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此次宣贯,大家对《办法》有了更多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在执行这部规章中的职责要求。
《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62号令)于2016年1月10日颁布,4月1日起实施,这是安徽省在电梯安全领域颁布的首部地方性规章,标志着安徽省电梯安全工作在法制化的道路上又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