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12315、1236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698件,同比上升88.2%。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281件,同比上升99.1%,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49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4万元,同比增长61.7%
从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类型看,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消费投诉数量大,共58件,占投诉总量的20.6%,主要问题是家用电子电器质量及商家不积极履行“三包”责任。服装、鞋帽、家具类商品消费投诉仍是热点,共46件,占投诉总量的16.4%,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购买的服装短时间内起球、褪色、变形、开线,皮鞋脱胶、断底、断面、泛硝,商家不积极履行“三包”责任。家庭装修及公共设施服务类消费投诉数量偏高,共32件,占投诉总量的11.4%,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装修方或商家不退还预付款,装修材料或家具质量问题,交纳了取暖费却不按期供热或供热温度不达标等。信息通讯、互联网类消费投诉较为突出,共19件,占投诉总量的6.8%,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手机上网收费不很明确,出现虚高流量费;网络信号差,维修不及时;擅自开通收费项目等。特种设备(主要是电梯)服务类消费投诉有所增加,共17件,占投诉总量的6.1%,消费者申诉电梯安全问题集中体现为电梯关人、电梯轿厢不平层、检验合格证超期等。预付卡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共11件,占投诉总量的4%,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者诚信难保证,有些经营者利用预付卡消费方式变相融资、集资、诈骗甚至一跑了之;经营者在服务中缩水,其服务与宣传不相符;经营者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甚至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
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31件,同比上升67.7%。其中涉及虚假广告宣传的22件,涉及无照经营的7件,涉及假冒伪劣商品的2件。
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重点问题,薛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予以应对:一是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突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文明诚信理念教育,提升双方文明诚信和法律意识;二是利用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曝光消费侵权案例,以警示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是以消费者投诉案件为线索,加强对重点商品质量和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督检查,督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四是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孟凡云 常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