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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英山县工商局“三区分”人性化执法受好评

2016-04-25 17:05: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12日,湖北省英山县工商局对温泉镇一胡姓下岗职工初次无照经营行为给予了免于处罚的决定。这是该局今年以来推行人性化执法获得免于处罚的第5人。

  近年来,英山县工商局推行人性化执法,坚持依法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结合统一,区别对待各种违法行为,执法水平和执法素养进一步加强,先后获得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满意。

  区分初犯、屡犯和屡教不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受利益的指使,产生违法、违规行为在所难免,对此,该局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调查取证,再进行认真分析情况,对不同类型的行为给予不同的处理。

  区分非故意、故意和恶意,该局指导经营者建章立制,提高觉悟自律意识,增强诚信意识。对故意恶意的违法经营行为则从严从重打击,决不手软。

  区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影响的程度,即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来确定。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影响程度是他们执法中掌握处理幅度的重要衡量因素。对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较小的或无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应视情况适当给予从轻或免予处理。

  该局除经常考虑以上三项原则要求外,还考虑各个时期各个案件,各个地域的特点,他们要坚持打击的是:故意和恶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对危害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才是行政执法的根本着力点。该局还推行“五个首次不罚”(一般无照经营类、备案类、注册登记类、广告登记类、轻微违法行为类),决不能只要抓到案,就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严厉处罚,尽可能避免以罚代管、只讲经济效益等不良现象。(谭文)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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