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防霾制霾,从我做起,绿色环保,责无旁贷。”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开展了以“建设绿色单位,保护绿色环境”为主题的“绿萝行动”,多措并举严控单位行为及个人行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为了提升内蒙古石化院文明单位形象,减少和避免因单位行为及个人行为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内蒙古石化院在单位办公楼内外处处实行绿色防护:办公楼外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时洒水降尘遮盖;存储施工用水泥、石灰、渣土等易扬尘物料,采取绿色防尘网覆盖;实验室内外定期检查和保湿,裸露场地垃圾覆盖或作绿化处理,采用封闭式清运。
制定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时刻关注天气变化,遇到雾霾和大风天气预警,增加单位内部降尘保湿处理,向全院所有办公室发放绿萝植物。绿萝是大型常绿藤本植物,它与吊兰和常春藤的植物一样,具有很强的净化空气的能力。绿萝能吸收空气中德苯、三氯乙烯、甲醛等,据环保学家研究,一盆绿萝在8-10平方米的房间内相当于一个空气净化器。全院职工也同步倡导绿色出行,控制公务用车和私家车的使用,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内蒙古石化院作为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新城区东街街道优秀平安单位,防霾制霾,责无旁贷。内蒙古石化院全院职工用自己行动为创造一片蔚蓝的天空尽责。
(郭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