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一季度深圳口岸进口食用油短重现象频发

2016-04-15 18:1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6年第一季度,深圳蛇口检验检疫局共完成进口食用油重量鉴定业务14批次,鉴定重量2.39万吨,结果显示14批次货物均存在短重现象,累计短重量为172吨,其中7批货物短重率超5‰,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8万美元。

经调研,进口食用油短重现象频发的原因有:一是货物在装货港存在短装。如一批进口马来西亚棕榈硬脂的提单重量是由装货港岸罐计重结果所确定的,且系由发货方单方面提供,根据船方装货后在装货港对船舶进行的容量计重结果,该批货物装船重量比提单重量短少10.39‰;二是发货方提供的油液密度偏大。如一批进口印度尼西亚的精炼氢化棕榈仁液油发货方所提供的油品标准密度为0.9013kg/m3,而检验检疫部门测得的实际密度为0.8832kg/m3,两者相差20.6‰,密度的差异导致了到货重量比提单重量短少。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国内食用油加工企业采取如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一是在装货港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确保发货方所提供的密度、重量等数据的准确性;二是由于进口液体散装货物的装卸是一个由岸罐到油轮再到岸罐的过程,存在两次损耗,企业应尽量在合同中签订“以卸货港岸罐计重结果作为结算重量”的条款,以尽量避免货物装卸过程损耗给企业带来损失。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