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日前,安徽省颍上县出台了《颍上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予2016年4月正式实施。
《办法》对县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表彰奖励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规定:“县长质量奖”是颍上县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颍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评审范围为县内生产制造业(含建筑业)和服务业的企业。
《办法》还规定: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将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县政府将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专家组成的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每年评审一次,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县政府将给予10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奖励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同时获奖企业配套1万元作为奖金,奖励对本企业质量管理做出贡献的个人。
《办法》同时还规定:县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数不超过3家。县长质量奖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可重新提出申请,对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规定的,或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县长质量奖的,将被撤销其县长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奖牌,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该县质量强县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刘洋 李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