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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氟啶胺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6-04-15 09:3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4月8日,美国环保署发布最终条例,修订蔬菜中氟啶胺(Fluazinam)的残留限量要求,本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CFR§178的说明在2016年6月7日前提交,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限量要求(ppm)

白菜

3

多叶芸苔属蔬菜(5组,大白菜除外)

0.01

瓜类蔬菜(9组)

0.07

块茎和球茎类蔬菜(亚组1C

0.02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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