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为确保辖区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按照委红盾护农工作总体部署,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个三”有力措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建三制,夯实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力”
一是建立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辖区进销商品进行备案,督促农资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对所售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名称、质量及销售等情况实行台帐登记,从源头上掐断假冒农资流入市场。二是建立农资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全区16个监管所和406家农资经营主体逐一签订《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书》和《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并向社会做出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的承诺,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消费者、社会监督,共同营造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农资商品信用分类制度,对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加大对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广大农资经营户规范经营。
二、织三网,拓宽农资市场监管的“辐射力”
一是编织监管责任网。落实“属地管理”的监管原则,发挥基层监管所的作用,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内容和目标责任,严格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同时,督促农资经营者认真履行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二是编织消费维权网。充分发挥全区282个“一会两站”维权网络作用,广泛开展农资消费维权进市场、进村社、进田头、进门店“四进”活动,增强农民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申投诉畅通,及时受理农民投诉,快速帮助解决农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编织宣传引导网。充分利用区电视台、电台和全区24个大型农场集贸市场等多种载体,发放宣传资料900份,广泛宣传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指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资,提高农民群众的辨假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齐参与护农维权良好氛围。
三、把三关,打造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力”
一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登记,同时,加大对农村无照农资经营散户和游商的打击力度,全面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二是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采取定向监测的方法在全区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把重点放在种子、化肥、农膜等质量定向监测上,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实行农机具销售“三包制”,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机具“包修、包换、包退”,确保农机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把经营行为关。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结合质量监测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监管对象档案,分别实施扶持、警示、限制、制裁的管理措施,督促和引导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
四、强三查,提高农资市场执法的“震慑力”
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巡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为重点农资商品,以乡镇集贸市场、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边远村街农资经营点为重点区域,采取点面结合、打防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结合的方法,展开拉网式的检查,确保市场巡查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了巡查效果。同时,还加强了对乡镇村流动送(售)货车的经营行为检查,严防假劣农资“送货下乡”。二是强化农资广告检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开展农资经营户、集贸市场的农资印刷品广告专项检查,着力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共收缴问题农资印刷品广告1100多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营造了良好的区域农资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农资执法检查。大力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对农资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进行严管、重打;加大对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窜户,非法销售农资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与农业、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促农资市场监管到位。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561户次,集贸摊群市场24个,取缔无照经营6户,抽检农资商品1批次4万公斤;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违章案件2起,查扣假冒伪劣硝铵钾化肥40吨,确保辖区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