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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修订日本进口食品规定

2016-04-12 13:37: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3月18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埃及对日本进口食品新规定,对从日本进口食品和饲料,埃及要求日本政府提供附加证明书,证明对象及内容如下:对7个县(福岛、岩手、宫城、茨城、枥木、群马、千叶)的水产品,要求提供放射物质检查证明,参照埃及放射物质基准值;对以上7个县以外的水产品和全国食品和饲料(水产品除外),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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