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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6-01-26 15:25: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换证、迁址、年检等业务。

   为使社会公众关注改革,加快推行统一代码制度建设,市标准化院加强宣传引导,在门户网站中公示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积极与民政及编办协调,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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