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为辖区内厦门金三角特种织物有限公司出口的塑料制品签发了首份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该批产品为“花园边栏片”,货值22554.48美元,凭此优惠原产地证书可获得2255美元的关税减免。这是福建企业获得的第一份出口澳大利亚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据统计,20日当天共签发中澳原产地证书4份,货值119162.54美元,为企业节省关税11916美元。
据悉,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实施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澳方对中国91.6%的原产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并承诺在5年内全部降税为零。《协定》将促进两国互利双赢,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为福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14个及1个优惠贸易安排,涉及25个国家和地区。为了帮助辖区企业用好自贸区原产地证这份“纸黄金”,厦门检验检疫局主动转变职能,通过推进原产地证工作改革、创新产地证签证管理制度,放管结合,有放有管,不断提升原产地证签证便利化水平。一是产地证申领企业改“注册”为“备案”并免于年审,企业只需完成备案手续即可申请办理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且“一次备案终身有效”。二是全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即在企业备案和证书申请环节,均可通过网上提交信息完成办理,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审核。三是推行“通报通签”,企业可就近申领原产地证,节省了企业领证费用及时间。四是多渠道加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签证窗口立体化开展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同时通过“检政合作”“一对一上门服务”等措施对出口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提高企业用证意识。(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