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统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要求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评审要求并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并形成一套评审要求,统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评审要求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组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以现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为基础制定。
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应当一并办理,分别颁发资格许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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