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00号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政府申报“生态原产地
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培育打造品牌竞争新优势,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经河南检验检疫局推荐,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对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政府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定,拟同意命名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示范区名称及示范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公告如下: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政府 | 西峡香菇 | 西峡县人民政府 | |
西峡猕猴桃 | 西峡县猕猴桃生产办公室 | ||
西峡仲景香菇酱 | |||
西峡山茱萸 |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示范区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82262431
传 真:010-82260138
电子邮箱: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