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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和中国荔枝输韩国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94号)

2015-09-08 16:13: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5年第94号

质检总局关于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

大豆输华和中国荔枝输韩国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经与泰国、斯里兰卡、韩国、埃塞俄比亚检验检疫部门协商,我局与相关国家的检疫部门分别签署或确认了《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中国荔枝输韩植物检疫要求》,相关产品均已完成检疫准入程序。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1、2、3、4)的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往中国。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5)的中国荔枝自即日起可向韩国出口。

    附件:1. 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2. 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3.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4.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5. 中国荔枝输韩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告94号附件1.doc

    公告94号附件2.doc

    公告94号附件3.doc

    公告94号附件4.doc

    公告94号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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