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质检总局:童鞋等2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2%

2015-07-28 15:37: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7月28日,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静发布了质检总局对童鞋等27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2015年第2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鞋等27种1794家企业生产的181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5类产品。经检验,1598家企业生产的161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2%;检出19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

   其中,机动车儿童乘用约束系统、杀虫灯和稀土氧化物等3种产品全部合格;学生用品、农用薄膜、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和钢丝绳等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摩托车乘员头盔、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植物保护机械、脱粒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锁具和镁碳砖等9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童鞋、轮滑鞋、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木工机床、车床、非金属密封板、动力用煤、砂轮、阀门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拒检企业涉及内蒙古1家、山东2家,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海丰塑料有限公司在农用薄膜抽查中拒检;山东省烟台市圣力钢绳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创大钢绳有限公司在钢丝绳抽查中拒检。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拒检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具体产品的抽查结果及企业名单,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发布,大家可以登陆查询。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