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郭学凤)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针对有网友询问我国目前能否从俄罗斯进口葵花籽(仁)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表示,目前,俄罗斯非种用葵花籽(仁)尚未经过风险分析,植物检疫风险不明,目前还不能对华出口。
这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众参与》专题的“公众留言”在网友提问“我国允许从俄罗斯进口葵花籽(仁)吗?”的回复中给出的上述解释。
据了解,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1]879号)文件,公布了《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未列入此目录的植物产品暂不允许进口我国。此外,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5号《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部分动植物产品在签订贸易合同前还需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在此,提醒有关进口企业,在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前,应及早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