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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工作汇报

2014-03-19 13:23: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早在2006年5月16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就“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工作向国务院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五年来,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全力推进“大通关”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要包括: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目前,电子申报已实现100%;电子放行实现了80%。对吴仪副总理最关心的,也是中国电子检验检疫最核心的电子监管部分,自2003年全国检验检疫大通关会议以来,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要求和亲自批准的大通关专项建设经费,我们加快了建设步伐,现已建立了数据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电子监管系统。

  现在,简要汇报一下电子监管的四个主要系统:出口电子监管、视频监控、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敏感货物全程监控:

  一、出口电子监管(数据监控)

  该系统通过与出口企业的联网,实现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前推后移,对原材料管理、产品生产、成品检测、仓储运输等主要环节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通过监控完成对出口产品的合格评定,并实现自动放行。

  首先,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风险预警信息,对不同企业、不同出口产品确定监管要素,指导企业实施产品管理和质量控制。

  其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原材料管理、产品生产、成品检测、仓储运输等数据实时发送到检验检疫机构。

  第三,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日常监管信息和生产过程监控数据,对出口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合格的自动核放,数据异常的抽样检验,合格后放行。合格评定结果自动生成企业质量和诚信管理记录。

  该系统的作用:

  1.强化了源头管理;

  2.增强了企业质量管理和诚信意识;

  3.加快了通关放行速度;

  4.确保了严密监管。

  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国35个直属局推广应用,实施电子监管共计900多万批。上线企业由2003年300多家,增加到12000多家,年底前力争达到2万家。监管产品也由2003年的20种,增加到1253种,2007年将覆盖全部法检目录的4573种出口产品。

  二、视频监控

  该系统通过国家公共视频网络平台,建立视频专网,对出入境口岸、旅检通道、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敏感企业等监管现场实施视频监控。

  系统采用三级管理,总局设立指挥中心,直属局、分支局设立监控中心。

  总局通过指挥中心,全面掌握各监控点的情况,并可实施指挥和监督职能。直属局和分支局通过监控中心对所辖监管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该系统的作用:

  1.强化了对重点场所及敏感货物的监控;

  2.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3.提高了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目前,总局已和16个直属局实现了视频联网,可对出入境口岸、交通工具检疫、旅检通道、货运通道、查验场地、卫生除害处理场地、进口废物原料/水果/冻肉、供港鲜活产品以及重点生产企业等1000多个监控点实施监控。年底前总局拟与其他19个直属局联网,将视频监控覆盖全国。

  三、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

  该系统通过检验检疫机构与海外装运前检验机构的联网,对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装运前检验、口岸到货检验、后续监管等四个关键环节的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实现了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实时监控。

  首先,对境外供货企业实行注册准入、资质管理。目前已注册3352家境外供货企业。

  其次,海外装运前检验机构将装运前的检验结果、现场监装检验员、集装箱及铅封的数码照片和装运前检验证书等数据发送到检验检疫机构。

  第三,到货后,系统对装运前检验数据和申报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符合的,接受报检,实施检验检疫;不符合的,视情况加严检验检疫或退运处理。

  第四,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风险预警管理。根据进口废物不合格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分别实施红、橙、黄三类预警。红色预警:禁止进口;橙色预警:加严检验检疫;黄色预警:提示重点监管。

  该系统的作用:

  1.加强了源头管理,将环保风险控制在国门之外;

  2.实现了信息共享,提高了口岸把关能力;

  3.建立了风险预警,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该系统在广东、深圳试点应用半年多,监管香港进口废物原料29000多批。下半年,将在国内有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外23个装运前检验机构全面推广应用。

  四、敏感货物全程监控

  该系统采用卫星定位、数码封识等技术对进口肉类、水产品、水果及供港澳鲜活等重点敏感货物实行全程跟踪监控。

  首先,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确定监控对象,加施GPS监管锁或数码锁。

  其次,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监控平台对货物运输实施监控,系统对违规运输、非法解锁自动报警。

  第三,货物到达后,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查验解锁,实施检验检疫或放行出口。

  该系统的作用:

  1.缩短了货物滞港查验时间,节省了企业物流成本;

  2.在口岸与目的地,实现了进出口货物的快捷直通,加快了通关速度;

  3.口岸、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同执法,有效地防止逃漏检行为。

  目前,该系统在山东、宁波、浙江、广东、深圳试点应用。年底前,将逐步在全国推广应用。

  五、电子监管的成效

  1.提速

  出口货物报检放行时间由原来的最快2小时,缩短到现在的10分钟。

  进出口敏感货物口岸通关放行时间由原来平均2-3小时,降低到现在的30分钟。

  2.减负

  出口电子监管的应用,减少了企业往返检验检疫机构的次数,节省了人员、交通等费用。

  视频监控的应用,减少了口岸移箱次数。

  敏感货物全程监控的应用,减少了口岸开箱的次数。以进口冻肉、水果为例,由原来口岸开箱查验,转变为加施监管锁,货到定点冷库后查验。

  3.增效

  一是促进了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应用出口电子监管后,建立健全了源头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出口产品质量大幅提升。

  二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2003年-2005年,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3838万批,货值17092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贸易总值的49.8%,2005年与2003年相比,检验检疫业务量增长60.3%,而检验检疫人员只增加了3.1%,电子监管的应用使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4.严密监管

  出口产品的首次检验合格率从2003年的97.8%提高到2005年的99.4%;进口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从2003年的3.4%提高到2005年的5.6%;入境动植物及产品疫病疫情检出数量从2003年的9549批增加到2005年22761批,增长138%;电子监管的应用在提高执法把关有效性的同时,也强化了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总局在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大通关”进程同时,全面参与中国电子口岸、地方电子口岸建设,通过一点接入方式,在中国电子口岸实现了与海关、商务部、环保总局等部门执法数据共享、联网核查,在地方电子口岸实现了口岸物流信息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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