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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10大案件

2007-02-26 10:23: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浙江绍兴市义和酿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黄酒、酱油案。根据举报,上虞市质监局对绍兴市义和酿造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公司仓库内发现大批涉嫌质量问题的黄酒、酱油和禁止在黄酒中添加的甜蜜素。经抽样检测,该公司生产的黄酒理化指标远低于标准要求,添加了违禁的添加剂;酱油的主要指标氨基酸态氮只有国家标准的1/30。该公司多年来以生产“乳瓜”、“母子酱油”等传统名优产品为掩护,设置地下窝点生产伪劣黄酒、酱油。因该案货值近90万元,涉嫌犯罪,质监部门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6年7月4日,经上虞市人民法院审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该公司原车间主任陈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广东东莞市程某等2人生产假冒知名品牌食用油案。根据举报,东莞市质监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程某等2人位于常平镇卢屋村的假冒食用油生产工场,现场缴获假冒知名品牌食用油284瓶。经调查,当事人一年内在租用的出租屋生产假冒知名品牌食用油累计货值145多万元。因涉嫌犯罪,东莞市质监局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2006年2月21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和2万元。

   3、广东潮州市潮安县古巷镇一地下窝点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电池案。2006年4月24日,广东质监部门对潮州市一地下工厂的生产场所、原材料存放地和成品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该窝点生产的假冒8个知名品牌的电池产品62万多粒、半成品88万多粒、包装物近10万个、标识近9万个,制假设备4台(套),运输假冒产品用货车一辆,货值约180万元。潮州市质监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06年10月12日,潮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4、湖北十堰市三堰一小区一地下窝点拼装假冒电视机案。2006年7月,十堰市质监局在三堰一小区内查获一拼装电视机的地下窝点。该彩电“加工厂”是一套四室一厅的居室,室内堆放着几十台旧彩电和大量的电视机零部件,几台已组装新外壳的彩电已装进新包装盒中,一堆有多家知名品牌电视机的说明书。鉴于该案已涉嫌犯罪,十堰市质监局及时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该案在11月30日开庭,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废旧零配件拼装电视,以次充好销售,销售额达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50万元。

   5、浙江瑞安市诸某等人生产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服装案。2006年3月8日,瑞安市质监局会同瑞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位于瑞安市场桥办事处浦西路52号的制假窝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正在生产标注国外产地品牌的T恤衫,现场查获总数量为5640件,该生产点不能提供相关合法委托手续,涉嫌生产假冒产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05年以来生产标注某国际知名品牌的T恤衫共2.8万余件,涉案价值达数千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诸某已被依法逮捕,其余2人被取保候审。

   6、上海贵众减振器发展有限公司制售假冒汽车减振器案。2006年8月14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嘉定区黄渡镇的上海贵众减振器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性检查。查获标识国内外多个知名品牌的汽车减震器成品6191个,包装盒(箱)5970只、商标标识68040只,涉案货值近80万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采取扣押措施。经鉴定,该批产品,均为假冒各品牌和厂名厂址。根据该线索,又查出了8个印刷厂为其印刷假冒标识和包装、14个由该公司提供假冒减震器货源的销售商。目前,该系列案已有4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已提起公诉,5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7、安徽宿松县凉亭轧钢厂非法用地条钢生产螺纹钢案。根据群众举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于6月30日对宿松县凉亭轧钢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厂非法用地条钢坯轧制螺纹钢筋,属无证生产,产品质量低劣,且涉嫌假冒他人品牌,现场查获正在生产的不同规格螺纹钢七十多吨,用于轧制螺纹钢的地条钢六十多吨,货值约40万元。同时,从现场查获的生产销售记录查出,该厂间断用地条钢生产螺纹钢总量达800多吨,货值金额达千万元以上。因此案涉嫌犯罪,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及时将查获的物资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11名涉案人员被刑拘,案件已侦查结束,将于近日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8、湖南株洲邦化化工有限公司(冯军良)生产不合格18%杀虫双水剂案。根据群众举报,2006年4月12日,湖南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冯军良以株洲邦化化工有限公司名义组织生产的4种规格标识为“利多”牌18%杀虫双水剂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含量分别为14.3%、15.6%、14.3%、14.9%,均被判为不合格品。现场查获不合格产品20909件,标值73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四川什邡市姚明福、董冲、王建生产销售假冒复混肥案。四川省德阳市什邡质监局会同公安机关查获假冒复混肥120吨,货值21万元。该批假冒复混肥是由姚明福(什邡人)、董冲(什邡人)、王建(中江人)三人在某复合肥厂购进原料,在异地翻包并加入非肥料物质。其总养份为5.65%,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比为5%、总氮含量为0.07%、氧化钾含量为0.20%、有效磷含量为5.38%、水分含量为11.3%。2007年1月24日,什邡市人民法院判决姚明福、董冲有期徒刑两年半,王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

   10、贵州遵义市黄家湾煤场掺杂掺假电煤案。根据群众举报,2006年2月16日,遵义市质监局会同公安局集中查处了黄家湾煤场掺杂掺假电煤案,现场封存涉案货车4台,查获制假原煤134吨,黑石粉19吨,掺假混合煤282吨。经查实该当事人(周元江)己销售掺假混合煤373吨。涉案金额共计23万元。遵义市质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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