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安岳县振邦柠檬科技开发公司等8家企业(企业信息见附件)提出的安岳柠檬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安岳县振邦柠檬科技开发公司等8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安岳柠檬产品上使用安岳柠檬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1
13982902630
2
13778485074
3
13708269087
4
08423-4541558
5
13982995699
6
13194796287
7
13882965362
8
1370824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