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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保健品非法添加竟成“毒药”?

2023-03-16 17:44:21 来源: 南陵检察

近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数起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品案件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汪某系杜某母亲,母子各自在本县经营性保健品店多年,二人明知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不能提供销售的相关性保健品来源,仍然在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售卖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黄金玛卡”“中药伟哥”等性保健品。此前,杜某已因销售上述性保健品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此次罔顾法律,“重操旧业”,再次被执法机关查处。

方某明知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不能提供销售的相关性保健品来源,仍然在本县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售卖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勃龙伟哥”“万艾可”等性保健品。

云某在本县经营保健品多年,明知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不能提供销售的相关性保健品来源,仍然在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售卖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金伟哥”“Vigour”等性保健品。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经审理认为,汪某、杜某、方某等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性保健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对几人均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售卖获刑

2023年1月12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汪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23年1月12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云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23年1月19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23年2月14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杜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释法

保健品也是食品,其生产、销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案中提及的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俗称“伟哥”,作为一种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过量服用可能引发心脑血管方面的严重疾患,不当服用也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已被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通过检察官办理的几起案件来看,目前市面上售卖的相当部分性保健品均被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保健品消费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购买非正规药品、保健品,避免上当受骗甚至损伤身体。也提醒各商家要紧守法律底线,不能贪图利益,最终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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