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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组织领导是能力 传销活动可不行

2023-03-03 11:23:39 来源: 三原法院

被告人王某自2020年开始,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网络平台APP中,并被任命为陕西省省级总代理,负责陕西地区的推广,平台主营各类农副特产,并设有省、市、县、社区市级代理。该平台通过两大类、三小类方式进行营销,自2020年4月该平台开始运营,5月底购买人就无法在平台上提现,10月就关闭了平台。之后又重新推出一款支付平台,声称可以将之前平台的积分转移至此予以兑现,一部分群众在投资后很短时间内该平台再次关闭,造成部分群众二次财产受损。

被告人王某以其陕西省省级总代理的身份通过组织客户去公司参观、观看公司宣传视频、讲课、微信等方式积极宣传平台运营模式,夸大公司前景,引诱他人购买商品,从而获取提成奖励。截至案发,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超过30人,且层级达到3级以上。被告人王某按照组织管理模式对下线进行协调、管理,对组织的发展壮大起着关键作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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