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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传销陷阱 打击养老诈骗

2022-10-10 17:12:23 来源: 宿州市场监管

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有向养老领域蔓延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手里有闲散资金但投资渠道少、 缺乏防骗意识等特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旗号,承诺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参与传销活动,很多老年人因此落入传销陷阱。真实的养老诈骗案例就在身边,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警惕传销、防范传销、远离传销!

【典型案例一】2016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某加入传销组织“行业协会”,以投资“大连香洲颐家养老社区规划”项目和办理大连香洲集团养老会员为由,引诱他人加入该组织,要求参加者缴纳49800元购买服务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参加时间顺序组成层级,以所处层级发展人员的总数量作为获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张某某发展会员39人,后于2020年8月7日主动投案并退缴犯罪所得3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他人以投资“大连香洲颐家社区养老规划”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入会资格,并按照时间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及下线会员缴纳的费用作为会员计酬依据和来源,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张某某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又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经评估对其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适用缓刑,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打着购买服务获得会员资格的幌子,通过“授课”给老年人灌输传销经营模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传销,从中骗取钱财。部分先加入传销组织的人虽因发展下线而获得了少量“投资”回报,但绝大多数参加者因发展不了足够数量的下线导致血本无归。而且老年人的交往范围有限,发展下线多为亲属或者多年挚友,参加者一旦发现被骗,往往造成亲友反目、家庭破裂。

【典型案例二】 2016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经他人介绍,通过缴纳一万元入会费的方式成为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会员。该公司以网站为平台,以推荐保健品为名,要求每位参加者缴纳一万元会费以获得所谓的会员资格,并由会员按照公司设计的“广告分享红利”“创新红利”“养老金补贴”等模式继续发展下线,依靠发展的下线人数计算金额和报酬。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8个层级共52人,收取各种“红利”49万余元。最终,法院对刘某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以推销保健品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高额会费获取会员资格,以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发红包、养老金补贴等手段诱骗老年人加入并发展下线,组成一定层级,以推销商品和发展下线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老年人需了解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任何保健品都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同时,一些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子女应教会老人识别“入会费”“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等传销犯罪关键点,以防老人受骗陷入传销组织。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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