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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质量月”关爱儿童青少年眼健康

2022-09-15 15:45:1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质量月”期间正是秋季开学季,近期,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和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出“关注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关注眼视光服务认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倡议,倡议认证机构及验光配镜经营者要“五个做到”,消费者要做到“五个注意”,保障儿童青少年眼健康。

经营者要做到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眼健康商品和验光服务。经营者要积极做好“服务认证”相关工作,驻沈认证机构要积极开展验光配镜等相关产品的服务认证,通过开展眼视光产品“服务认证”,促进企业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的水平。经营者要配备专业验光配镜人员,国家规定验光配镜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验光配镜机构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备资质齐全、具有专业水平的验光配镜人员,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眼镜片、镜架种类繁多,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向消费者合理推荐适用商品和服务,做到不虚瞒、不夸大。经营者要保障售后服务质量,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推诿,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消费者要注意选择资质齐全、具有专业验光师、信誉度高的验光配镜机构,建议最好选择获得相关认证的验光配镜机构。目前,市场上各种材质的镜片、镜框品种多、样式全,价格相差较大,消费者要注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择,不要被商家宣传所诱惑,做到理性消费。消费者要注意查看镜片、镜架外包装上的商标、厂名、厂址等信息,保留好验光单、消费发票等相关凭据。消费者要注意谨防治疗近视的相关宣传,如果是因为用眼过度等原因导致的假性近视,应及时去正规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通过科学的方法恢复。如发生了消费纠纷,消费者要注意及时与验光配镜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电话或到有关行政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注意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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