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频道!
当前位置> 健康频道>质量·风声> > 济和堂一分店销售劣药被罚款10.5万元

济和堂一分店销售劣药被罚款10.5万元

2022-07-25 17:11:29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25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车陂分店因销售劣药被罚款10.5万元。

通报显示,2022年4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车陂分店进行监管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销售有3个批次药品均已超过有效期,分别为:国华天麻首乌片(批号20200311,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2瓶,惠海希康金莲花软胶囊(批号200316,有效期至2021年9月23日)2盒,仁和米阿卡对乙酰氨基酚滴剂(批号200403,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2盒。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进行扣押。

经查,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车陂分店称对货架上的药品疏于管理,对超期药品没有及时下架,从而发生货架上有过期药品的现象。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销售出去给顾客,没有违法所得,货值金额总计为142元。

通报称,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劣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车陂分店给予从轻行政处罚:没收上述超过有效期的3个批号药品6盒(瓶);处105000元罚款。

资料显示,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黄世雄。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626处分支机构。

(责任编辑: 陆明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