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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狗粮 猪饲料?严查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

2022-06-20 12:01:25 来源: 浦江市场监管

“单身狗粮”“猪饲料”“单身快乐?你体验过谈恋爱的感觉?”当前,一些网红食品卖点低俗、包装“擦边”,部分产品甚至专门瞄准未成年人销售。针对这样的现象,近期,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及周边的小卖部、副食店开展了专项治理,严查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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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龙峰小学周边一小卖部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有一批包装标识有“单身狗粮”的食品。仔细一看,包装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蜜汁牛排味点心面”。商家故意在食品标签上放大恶搞性词汇,将产品真实属性的字体缩小,以此来博取消费者眼球。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对涉案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同时,根据该小卖部老板提供的相关票据及上游供货方信息,当天立即对3家上游供货方展开检查,共立案调查相关案件4起,扣押涉案食品1713包。

“网红零食”虽小,潜藏的危害却不容小觑。有些食品往往以博眼球的名称或宣传引起未成年人的猎奇心理和跟风购买。未成年人往往缺乏足够的辨识力,且好奇心强、喜欢模仿,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被误导,影响身体健康、学业和社会交往。

家长要向孩子说明这些食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不断增强孩子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购买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提高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如发现校园周边等存在销售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三无”食品,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链接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2.2.1规定:“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商户经营涉案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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