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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儿童用妆安全,这些行为不可取

2022-06-01 16:52:38 来源: 哈尔滨市场监管

婴幼儿和儿童皮肤具有与成人不同的生理特点,他们皮肤细滑娇嫩,免疫功能尚不成熟,对外来物质更加敏感,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对儿童化妆品有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更好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丰富儿童化妆品监管经验,开拓监管工作视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整理了典型案例,用于警示和参考。

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开江县某婴幼儿游泳馆自行配制儿童化妆品案

2022年1月5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在其货架上发现5瓶无任何标识标签的不明液体,经询问系当事人自行配制的“紫草油”,用于婴幼儿皮肤的日常护理,现场当事人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泡澡的婴幼儿擦拭使用。1月7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用网购的橄榄油和在药房购买的紫草等中药饮片,在门市上用电磁炉和锅自行配制“紫草油”,用于销售、赠送会员以及经营场所内5岁以下婴幼儿使用。当事人自行配制“紫草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之规定。目前,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没收其自行配制的“紫草油”和配制工具,并处罚款3.81万元。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苏尼特左旗某日用品店销售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案

2022年2月17日,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管局对苏尼特左旗某日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的某品牌儿童泡泡洗发水等6种进口普通化妆品未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没收36瓶未备案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0.012万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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