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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四类药品禁售!

2021-10-27 18:13:05 来源: 温州市场监管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10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就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部分调整。

1、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相关目录药品;

2、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转入应急响应监测状态;

3、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做好场地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并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询问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要求戴口罩等联防联控措施。当地防控办如有其他要求须一并执行。

4、结合各县(市、区)防控办的要求,各地从严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并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大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零售药店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强化与卫健、医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形成疫情精密智控合力,对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管控,涉嫌违法的,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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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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