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频道!
当前位置> 健康频道>热点新闻>头条> > 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传销被冻结81881870元

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传销被冻结81881870元

2020-12-31 18:11:13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慕晨)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广州香爵公司、湖北香爵公司、湖北铸明公司、河南九福来公司,及徐某贤、何某华等11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政处罚一案中,经审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对上列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账户上的存款予以冻结人民币81881870元。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推广模式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行政裁定书》显示,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查明,当事人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是“香爵”系列产品的总经销商。自2015年5月开始,当事人以认购产品的方式发展多层级会员对“香爵”系列产品进行微商分销。其推广制度如下:

1、入门标准:当事人以其经销的沙棘冻干全果粉239元/盒、小薇脸焕颜约会水239元/瓶、多效醒肤膏239元/盒等三种产品为入门费产品,①一次性消费239元的产品,成为VIP级别会员②一次性消费499元的产品,成为区级代理,终身享受7折的优惠③一次性付款3999元,成为市级代理,终身享受5.8折的优惠④一次性付款3万元,成为省级代理,终身享受4.6折的优惠⑤一次性付款18万元,成为官方代理,终身享受3.8折的优惠;

2、推荐奖:①同级推荐:官方→官方,奖励3956元(1978套*2元/套)、省代→省代,奖励2184元(273套*8元/套)、市代→市代,奖励300元(30套*10元/套)、区代→区代,奖励36元(3套*12元/套);②跨级推荐:区代→市代,奖励300元(30套*10元/套)、市代→省代,奖励2184元(273套*8元/套)、省代→官方,奖励3956元(1978套*2元/套);

3、季度奖:以会员为中心,下面团队三个月(一个季度)的销售业绩累加起来达到1500套,奖励1元/套;达到4500套,奖励2元/套;达到9000套,奖励3元/套;达到2万套,奖励4元/套;达到4万套,奖励5元/套,以此类推。最高是12万套产品,奖励8元/套。套数不封顶。

4、年度奖:一年四个季度的奖金累计,累加起来。达到1万—2万,送代理价香爵产品;达到2万—3.5万,送国内豪华游;3.5万的话,送海外豪华游;达到20万,送10万的车;达到30万,送15万的越野车,以此类推,达到1000万,送500万的别墅。

截至案发,经初步查明,当事人在全国共发展会员54507人(爵胜系统20290人、V美系统20454人、众恒系统10461人),其中湖北会员931人,咸宁会员40人。咸宁团队最高骨干钟某发展下线层级达7级,其上线层级达6级,层级数共13层。当事人共收取入门费253,456,768元(爵胜系统133,955,254元,V美系统45,340,038元,众恒系统74,161,476元),共发放各类奖金110,440,840.36元。其中公司股东、合伙人、团队骨干等共领取奖金81,881,870.00元。截至2020年9月4日查询涉案账户余额共计90,856,998.94元。(含理财19,460,800.00元,大额保单-疑似理财保险7,897,653.34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为推销香爵系列产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认购产品的方式发展多层级会员,会员之间互相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发布《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广州香爵公司、湖北香爵公司、湖北铸明公司、河南九福来公司、徐国贤、何云华、史华、陈建娥、许鹏、陈生祯、焦杰、严淑花、孔令怡、迟晶、曹馨文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政处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显示,申请人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且广州香爵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接受行政处罚,同时提供了担保为由,于2020年11月18日向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列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冻结、查封。

经审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铸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九福来实业有限公司,及徐某贤、何某华等11人在金融机构账户上的存款。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徐某贤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25%,但该公司最大股东是何某华,持股75%。

曾因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被罚6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有一起公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该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原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罚款6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查明,2016年5月,当事人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获得更好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其公司网站上对“香爵小V脸约会水”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小V脸焕颜约会水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款产品都无法替代的最新细胞美容、液态整形、全身保健、激活细胞、修复基因的能量产品”、“纳米远红外通过透皮吸收,渗透肌肤达30到50微米,穿透表皮、真皮、至皮下组织,直达基底母细胞,深层清理排出肌肤毒素,同时将117种液态矿物质迅速输送给细胞”的表述;对产品“香爵小草帽卫生巾”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第四层晶莹剔透,数量充足进口的吸水因子(高分子聚合物),吸水率达30倍以上”的表述。当事人无法证实上述广告宣传所采用表述用语和数据的真实性。

2019年3月,当事人在更新产品资料过程中,为获得更好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制作公司产品“香爵沙棘冻干全果粉”的广告海报上作出“100%沙棘冻干营养成分”、“完全保留428种活性成分”的表述。上述“100%沙棘冻干营养成分”、“完全保留428种活性成分”的表述为该公司文案部自行编撰,未经验证证实,交由该公司设计部制作形成广告海报,放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前作广告宣传用途,当事人无法证实其广告宣传中“100%”、“428种”等数据和“完全保留”等表述的真实性。

综合现有证据,原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认定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宣传其产品,在制作发布广告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闫冬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