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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因不执行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

2020-04-03 15:19:3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因违法广告宣传被行政处罚,山东省临汾市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5.6万元的处理。但巨强生物逾期未履行处罚,被强制执行。

中国质量新闻网从裁判文书网获得信息,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利用官方网站对其产品板栗饮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山东省临汾市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56000元。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但是,处罚作出后,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议申请,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未履行上述处罚。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法院的支持。

在公开信息上,关于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多。目前已知信息为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2000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会梅,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将继续关注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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