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资讯!
当前位置> 健康资讯>投诉·曝光> > 广东通报十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

广东通报十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

2019-11-06 15:09:5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广州11月2日电(记者胡林果)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日公布了十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灵芝孢子油胶囊、罗汉果甘草清莹茶等相关食品、保健食品。截至9月底,广东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276宗,罚没金额171.2万元。

“睡前吃2粒,一觉自然醒,服用后的变化看得见”。广东新顺医药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设立的“新顺大药房旗舰店”销售“紫一褪黑素维生素B6胶囊”过程中,在网站发布了上述广告内容。由于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2万元。

东莞市凤岗镇移网文化传播工作室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凤岗”发布罗汉果甘草清莹茶的广告,内容包括“每天一杯,烟毒排了,连吸进的雾霾也能拯救一下”“20年烟龄的黑肺竟然被洗干净了”等,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3.1万元。

化州市新安镇榛乳世家综合商店使用台式电脑连接电视机播放“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广告内容宣称“它灵通神效,治愈万症”“100%纯天然孢子油,防癌抗癌,美容美颜”等,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00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围绕保健食品领域五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三是虚假宣传行为;四是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五是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

(责任编辑: 李素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