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频道!
当前位置> 健康频道>微评·普法> > 广元市消委会再次提示 :预付消费要谨慎

广元市消委会再次提示 :预付消费要谨慎

2019-07-16 15:32:03 来源: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9年5月份以来,广元市健身、美容、装修、家俱定制等消费行业陆续发生商家收取预付款后关门走人现象,群体消费投诉增多。这些消费纠纷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而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依法依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加了难度。在此,市消委会再次提示广大消费者:预付消费要谨慎。

预付消费陷阱多风险大,消委会组织不提倡消费者预付式消费。从消费投诉情况看,预付式消费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到商家一定的折扣优惠,但存在的风险也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一是服务承诺难兑现。商家通常以低收费和高额折扣优惠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但购买会员卡后,实际接受的服务与宣传提供的服务相距甚远,消费者讨要说法时,商家则以各种理由来减轻、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如:消费者提出退卡要求时,商家却以会员卡上声明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理由推脱。三是消费者缺少对经营者经营状况的了解、监督,经营者破产、倒闭或转让后,消费者便无法再享受到服务,其权益难以维护。四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隐私存在泄露风险。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把消费主动权撑握在自己手中。一定要牢记“天上掉馅饼一定是陷阱”,切莫贪图便利,尽量不要选择预付消费,如确要选择预付式消费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经营时间长的商家并查验商家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尤其要注意查看实际悬挂招牌上的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登记名称是否一致;一次性购买金额不宜过大,应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式消费;实地了解、掌握预付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按照预付约定条款及时消费。

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做到依法维权,理性诉求。发生消费纠纷后要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委会组织举报、投诉,如涉嫌经济诈骗的,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凭证,如:预付卡、收款发票、收据、合同等。切不可以群体闹事、散布谣言、张贴大字报、提出无理诉求、诋毁、攻击、绑架政府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许明成)

(责任编辑: 李素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