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资讯!
当前位置> 健康资讯>热点新闻> > 《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出炉 总体满意度71.75分

《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出炉 总体满意度71.75分

2018-01-26 15:21:05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董芳忠/摄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任震宇)1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

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是中消协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的形式,调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以百分制形式测度出的消费者主观评价。测评的对象是城市主城区的常住居民,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包括本地户籍以及非本地户籍,最近1个月有过线下日常消费行为的消费者。

本次测评从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月4日,在全国50个城市同步开展,总共历时52天。共回收30206个成功访问的样本,复核后剔除2500个不合格样本,最终有效样本数为27706个。为保证被测城市的代表性,本次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覆盖全国东、中、西部,涉及不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水平的城市。综合考虑城市的规模和代表性,最终确定了50个大中城市作为本次测评城市。然后根据城市不同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照统计学要求,对应每个城市设计本地居民测评样本量。

为了做好这次测评,中消协专门设计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是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其中,消费供给是指市场商品和服务供给的层次、效率和创新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环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形成的消费感知、享受到的消费体验与商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维权是指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等对消费者进行知识教育和权益保护的方式、效率效益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在测评工作完成后,根据数据统计结果,百分制下,50个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

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00亿(含)以上城市得消费者满意度为72.17分,2000亿(含)-4000亿(不含)城市为71.25分,2000亿(不含)以下城市得消费者满意度为69.69分。

分区域看,东中西部城市中,东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72.23分,西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71.00分,中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69.87分。

从城市类别来看,直辖市得分为72.71分,计划单列市得分为72.26分,省会城市得分为70.42分,其他14个城市得分为72.07分。

不同性别消费者中,男性消费者的满意度为72.02分,女性消费者的满意度为71.49分。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中消协首次发布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发布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不是为了对相关城市进行排名,而是为了找出城市消费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帮助相关城市有针对性的改进自身的服务,推动问题的解决,排除扩大消费的障碍。今后中消协将进一步改进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的方式方法,可能每年会进行一次测评,并发布结果。

附件:

1、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2、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总得分(按行政区划排序)

3、一级指标之一:消费供给各城市得分

4、一级指标之二:消费环境各城市得分

5、一级指标之三:消费维权各城市得分

(责任编辑: 欣木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