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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三周年市场尚需规范

2015-08-11 14:25: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程省

   2012年8月1日,我国第一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成为儿童家具行业的重要规范。到目前为止,这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实施近三年时间。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三周年

   据悉,我国第一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并非通篇都是强制性要求,根据标准前言部分介绍,标准第五章和第六章关于“安全要求”和“警示标识”的内容为强制性标准,其余则为推荐性标准。

   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性要求包括三方面,分别是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和阻燃性能。其中,结构安全方面包括,对于边缘结构要求“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等。

   近日,经市场走访发现,大多数儿童家具品牌在圆角设计上执行得较好,抽屉的锁定装置配备比较齐全,抽屉、键盘托等推拉件的防拉脱装置配置也比较健全。另外,《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还规定,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厘米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应使用玻璃部件,管状部件外露管口端应封闭等。大多数企业对这些方面的要求也能做到。

   在警示标识方面,《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在衣柜门等有折叠或者调整装置的家具上,应在适当的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等警示语。经走访发现,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儿童家具产品未在双层床、衣柜等家具的明显位置标注警示语。

    全国多地密集抽检儿童家具

   近日,全国多地对儿童家具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发现儿童家具类的“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甲醛释放量、警示标识”等问题依然突出。其中,网购儿童家具质量不合格率高,现状不容乐观。

    5月19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5年广东省儿童家具等5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结果显示,5批次儿童家具产品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均属于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不达标,1批次产品力学性能不达标。

   5月26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儿童家具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结果显示,抽查产品131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为35.1%。其中,抽查企业27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85.2%;市售产品抽查48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47.9%;电商平台抽查56批次,均不合格。主要是警示标识项目、结构安全项目、甲醛释放量项目、重金属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对儿童造成严重危险的结构安全项目和甲醛释放量项目的不合格率偏高,问题较突出。

   5月27日,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儿童家具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本次共抽查了39批次产品,合格24批次,合格率为61.5%。其中,电商平台20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率为7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警示标识项目、结构安全项目、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5月28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第2批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全省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儿童家具产品,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月29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15年上海市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了19批次产品,6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68.42%。其中,有4批次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包括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力学性能-稳定性;2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

   5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深圳市儿童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结果显示有13批次儿童家具抽检不达标。抽检不合格的13批次儿童家具的“警示标识”均不合格,7批次儿童家具的“边缘及尖端”项目均不合格,3批次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不达标。

   5月29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5年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27产品批次儿童家具,3批次儿童家具不合格,合格率88.89%。抽检不合格的3批次儿童家具产品结构安全均不合格。

    “花季年华”、“七彩空间”等品牌登黑榜

   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5年广东省儿童家具等5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显示,商标为“花季年华”、“第6季”、“世界乐园”、“阳光岁月”、“爱卡莉”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15年第2批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中,标称品牌为“博士龙”,生产企业为“山东京华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80型”,生产日期为“2014”的儿童椅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15年上海市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6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儿童家具产品中,4批次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有商标为“花季年华”的床头柜、生产企业为“北京嘉逸东欣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挪威小镇儿童椅。2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包括商标为“博士屋”的小椅子、生产企业为“上海中阳家具厂”生产的儿童椅。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深圳市儿童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中,13批次“警示标识”不合格的产品涉及品牌有“花季年华”、“哈尼贝贝”、“七彩空间”等。7批次儿童家具的“边缘及尖端”项目均不合格,涉及品牌有“花季年华”、“哈尼贝贝”及“幻彩之家”等。3批次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不达标,标称生产单位为“惠阳区新圩金富豪家具厂”生产的规格型号为“400×400×505mm”的床头柜与“深圳和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630”的小桌子、小椅子。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2015年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有3批次儿童家具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边缘及尖端不符合标准要求,包括标称生产企业为“漳州喜盈门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商标为喜梦宝、规格型号为360mm×360mm×600mm、生产日期为2014.09的儿童椅;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吉森工贸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340mm×240mm×440mm、生产日期为2015.02的凳子。另外,标称生产企业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28.6cm×28.6cm×22.1cm的卡通儿童凳“孔及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结构安全等问题突出 市场监管须从严

   从全国多地质检部门的抽检结果来看,儿童家具结构安全、警示标识、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等突出问题摆在面前。面对如此现状,市场监管还须从严。

   通常,消费者对于儿童家具的环保性和安全性相当重视,但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普通消费者很难发现儿童家具中存在的较为隐蔽的安全性问题,对于警示标识也常常漠视。另外,像材料阻燃性能、面料pH值、家具力学性能等要求,都需要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借助试验工具才能检测其是否合格,消费者不可能通过感官发现其中的问题。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公共空间孩子多有家长陪伴,能起到一定的看护作用。但在儿童房内,多数情况下是孩子独自在玩耍,因此,必要的提醒能够大大降低安全隐患的发生。

    只有监管从严,同时生产企业能够切实承担起产品的安全责任,儿童家具产品才能买的安全,用得放心。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5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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