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评审办召开评审实施工作会议

2015-07-16 14:2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工作,11月24日,北京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实施工作会议。北京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负责人、各区(县)质监局负责质量奖工作人员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另设不超过5家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

   从北京市质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已召开多次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培训工作会,组织各区(县)质监局负责质量奖工作人员及辖区内企业代表就总体评奖情况和评奖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学习,目前已收到了不少企业或组织对该奖项的申报和咨询。

   工作会议上,北京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的总体实施程序,并重点介绍了评审实施阶段涉及各区(县)质监局的主要工作:第一,材料评审阶段,负责审查申报企业或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形成推荐意见将于2014年12月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质监局;第二,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涉及交通用餐、联络员配置、监督工作等方面的支持,争取评奖审核实施工作扎实、细化。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旨在建立有效的质量激励机制,推进质量品牌的建设,树立企业质量典范,形成标杆示范效应,引导和激励企业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北京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参与评选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势必会引起企业对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的重视,是企业一个难得的学习和找差距的过程,对其申报下一届质量管理奖和自身质量管理的提升都会有很大帮助。”(雷玄)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5年6月刊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