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首都部分法学专家研讨完善“消法”

2015-02-11 13:44: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外经贸大学办“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

   首都部分法学专家研讨完善“消法”

    文/本刊记者 刘回春

   2014年12月20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主题为“中国民法法典化与消费者保护法的未来走向”。研讨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办。

   共有来自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内容由“民法典编纂与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同法”、“金融消费者保护”、“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与消费者权利救济”四个议题组成。

    来自上述单位的24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四个议题发表各自的论述。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致辞表示,希望参与专家群策群力,把消费者保护的理论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希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做得更好、更有影响力,对国家的法制建设、保护消费者进程做出更大贡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教授介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成立已经一周年,研究中心的使命是:推进消费者保护法的研究;推进中国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

   此次论坛是该中心举办的第一届“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这样的研讨会以后会不定期举办,每年举办五六次,会更专题化,比如速腾汽车断轴事件,刚发生在中国游客在飞机上打架的事件,开专门的研讨会,针对最新的热点新闻展开研讨,推进中国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提升消费者教育水平。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5年1月刊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