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范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有所区别,且只允许接受预约、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此《规定》的出台,将避免私家车非法运营。
电器有害物限制办法将出台
有记者从首届“电子电气产品环境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获悉,我国将于近期修订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修订出台的办法,在适用对象上将原来的“电子信息产品”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扩大了相关产品领域;在目录管理名称上将原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等。
多地餐饮最低消费“换汤不换药”
11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对此,有消费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进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工信部拟规范商业性短信
据法制办网站消息,工信部日前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中国股市迎来新版退市制度
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自11月16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的,如果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与此同时,新版退市制度强调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这也将有望解决此前即便业绩连年亏损也难退市的问题。
化妆品造假拟处货值10倍罚款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11月8日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买到假冒伪劣化妆品,可向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网络方不能提供生产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方赔偿,但有权追偿。化妆品标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医疗作用。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使得消费者误解其效用。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生产、经营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冒或者不合格化妆品等情节从重处罚。《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