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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微评(2014-09)

2014-10-10 17:19: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规定,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了,天大的福利呀!但仔细想想,回家途中逛街出意外算工伤吗?单位、家和卖菜的地方不在一条线上怎么办?对于这条新法令,网友们有话要说。

  @大话资讯361度:从政策层面上完全没有问题,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法律一直就是这么规定的。司法解释只是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容易扯皮的问题加以细化,也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保障,在没有了解前就狠狠地扭曲吐槽,典型的逢中必反,逢中必骂的心态,能不能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再乱喷啊,喷子也得有点追求吧!

  @zhangyulu:其实早就应该这样界定,如果早一点儿出台这个司法解释,就可以减少许多这样的法律纠纷,减少工薪阶层的意外伤害经济负担,获得应有的精神和心理安慰。这对企业虽然不是好消息,但是从最终意义上讲,还是对树立企业形象大有裨益的,也会获得工薪阶层的普遍欢迎。

  @Ez_Wong: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未必能到位,而且发生事故后有些责任和情况不太好界定,就现有的工伤条例不知道有多少能真正执行,很多法律规章出台落实效果并不好,别说工伤了,目前五险一金最基本的很多企业都未必能做到位,现实情况就摆在那里,很多人不是不想要,而是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时间的脚印:下班顺道买菜算工伤,做到了合情、合理、合法,能够突出界定或判定标准的人性化,能够逐渐向劳动者根本的福利及切身的利益倾斜,不能不说是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或者说是制度文化的提升与进步。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权力和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时,才能真正体现社会性质的内在优越性。

  @doggod:赔偿主体和义务承担主体是企业,解释再多在操作过程中只会让私营企业为了不出钱,更加不认同工伤,这样工伤认定过程会更加曲折。况且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从建立合同之初就意味着不平等的产生。不过出发点是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话说以前全都是国企的时候哪有这事儿。大锅饭是好,还是不好?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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