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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

2014-05-09 15:3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新消法规定,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视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或连带责任;首次明确产品召回义务,经营者负担因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遇纠纷商家有举证责任;杜绝霸王条款;经营者违法广告可追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负连带责任;食品认证机构虚假认证欺诈消费者须担责……《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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