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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缺失预付消费落空屡成恼人陷阱

2014-04-22 10:46: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预付消费”在中国已经成为热门的消费方式,大到商会、球会,小到美容健身、加油洗车、水站、游乐等,都会利用这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预付消费由于在商家提供服务前是经双方同意的,因此是正常的消费,商家的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但一些商家圈完钱就关门跑人,则属于欺诈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由于相关法律缺失,对于发卡单位的资质、发行规模等没有具体的限制,使得经营者诚信缺失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导致预付卡销售处于无序状态。

  从《中国质量万里行》近年来所受理的投诉看,预付消费存在的消费欺诈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欺诈一:人去楼空

  用非常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卡后,商家以关门、搬家等方式“玩失踪”,事前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导致一些消费者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应当享受的服务。

  欺诈二:服务缩水

  消费者办完卡后,商家服务缩水,承诺的服务不兑现。不少消费卡在最后一条有时会标注“解释权归办卡单位所有”,这一“所有”往往就成了服务变相的借口,而消费者想退卡商家却不退钱,“预约服务”变成了“霸王条款”。

  欺诈三:设定范围

  有的经营者对预付消费设定限制范围,办卡时千方百计让消费者掏钱,一旦套住了消费者,各种各样的要求随之而至,如是办理的消费卡只能在固定的项目中使用,又如在一定的时期内设置最低消费额度。而对于过期作废的储值卡余额,经营者则不予退还。

  为了保证您的利益,《中国质量万里行》特别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消费,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消费者选择预付消费项目时一定要清楚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不要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般商户都会要求顾客签订合同以维护双方利益,此时就应该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并要求商家将各具体服务内容及约定清楚具体列明;其次,消费者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消费额度,量入为出。一般商户为了自身利益,都规定了预付费是不能退款的,所以切忌不顾实际,盲目消费;第三,消费者必须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持照经营商户,付款时记得索要发票,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和投诉。《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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