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月23日
抽查范围:北京、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四川10个省、直辖市82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LED照明产品,产品范围包括LED筒灯和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和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分别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标志、互换性、机械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概况:抽查发现21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3月刊
(责任编辑:)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