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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矿难:瞒报潜规则再现黑色利益链

2013-10-09 14:12: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范显斌 本刊记者 刘畅 

    地处福建永春县下洋镇的天湖山矿区,素有“闽南煤都”之称,煤炭业也一直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不过,令地方政府头疼的是,多年来非法采矿、违规采矿屡禁不止。而近期福建煤矿“百日整治”高压环境下发生的矿难瞒报事件,凸显了寄生于煤炭行业的隐秘的黑色利益链。

    被瞒报的矿难

    永春县逢壶镇联星村是一个山清水秀的村子,不过村民吴都土的死打破了这个村庄的宁静气氛。

    吴都土死于天湖山的一起矿难。8月8日,记者来到吴都土家中探望,吴家人正在做法事为老吴送行。沉浸在悲痛之中的吴家人只告诉记者,矿方赔偿了95万元,其他不愿多谈。

    “这算是不错的一个价格了,昨晚上才刚刚谈拢。”联星村村支书康仕峰告诉记者,“去年在天湖山还有一个矿难死了6个人,也还没赔那么多;还有死3个的,也都是私下解决,但还没有超过95万的。”据康仕峰介绍,吴都土死于顶板塌方事故,出事的煤矿老板他认识,外号叫“黑皮”。“搞不好两边都得罪,”所以他没有出面协调赔偿事宜。

    “老吴才42岁,留下一女两男三个孩子,走得太早了。”村民们则感叹。

    发生事故的是天湖山992号矿井。当天晚上,当记者来到这里的时候,为老板看矿的贵州籍老段夫妻俩告诉记者,吴都土“出事被发现的时候”是8月5日中午14点左右,“早上11点左右下的井,一个多小时后,塌方事故就发生了,直到下午14点人才抬出来的。”

    “顶板塌方后(老吴)直接被砸在了下面,是用千斤顶把石板顶起来,才把人拉出来的。发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老段指着一辆拉煤的架子车说,他目睹了老吴的遗体从他居住的门前经过,“就是用这样的架子车拉到了山下”。

    在老段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出事的992号矿井井口——就在老段住处的旁边。 

    记者发现,这实际上是被查封了的矿井。从992井洞口能清晰地看到,早在2009年元月永春县人民政府就已查封过的印记。不过这位“聪明”的煤老板从被封死的洞口旁边又挖了个洞口与原来的巷道相通。

    8月9日,记者前往永春县安监局了解相关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领导都不在”,他同时告诉记者,没收到关于“天湖山矿难的报告”,近期也未收到任何关于矿难的消息。

    而知情人告诉记者,就在这起事故的前一天,永春县长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汀煤矿的411号矿井也发生两死一伤矿难事故,死者分别是福建省大田县人和江西省上饶市人,但也被瞒报。

    记者前往永春县煤管局(煤炭公司)采访时,该局领导同样“都不在”。

    一位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992号矿井应该属于黑煤矿,在永春县合法煤矿序列中没有992号矿井口的备案,“这属于盗采国家资源,归国土部门负责。”

    隐秘的黑色利益链

    问题是,天湖山992矿井作为一个黑煤矿,其采煤的雷管炸药又从何而来呢?

    知情人告诉记者,992矿井挂靠在了福建省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下面,开矿用的雷管炸药都是从铅坑煤矿高价购来。

    记者就此多次拨打铅坑煤矿法定代表人潘天恩的手机求证,但对方始终拒绝接听。

    而熟悉当地情况的福建陈姓媒体人告诉记者,在黑煤矿——有证煤矿——监管部门之间,多年来已形成了一条隐秘的“黑色”利益链条。“黑煤矿依附在合法煤矿周边,给合法矿主交纳不菲的费用后,就可获得到炸药、雷管,以及出关的合法票据。”

    “所以矿难瞒报就成了潜规则,因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种情况下,直接导致天湖山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而黑煤矿为了节省成本,根本达不到安全生产的条件,矿难也就时有发生,形成恶性循环。”该媒体人感叹。

    实际上,天湖山“8·5矿难”事发正处于福建煤矿“百日整治”期间。

    不得不提的是,就永春县煤矿乱象,连分管的永春县副县长都曾明确表示“阻力重重”。据福建日报2012年7月报道,永春县副县长陈坚宏在向福建煤监局汇报永春煤矿“打非治违”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时就自称,“我受到过威胁,接到过恐吓电话……”

    福建省煤监局会同省经贸委组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自6月10日至9月30日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行动”要求,各类生产建设的矿井必须100%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必须100%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必须100%登记建档并限期整改。

    但截至发稿,记者依然未得到永春县相关部门对天湖山“8·5矿难”调查处理的消息。8月22日,记者拨打永春县煤管局局长(煤炭公司经理)刘耀华的电话,询问相关处理情况,意外的是,对方在听完记者采访内容后转而否认自己是煤炭公司经理,称不清楚此事。而此前,就在采访完永春县相关部门后不久,记者就接到了福建泉州方面人士的电话,对方自称“受煤管局委托”前来介绍情况。

    见面后,在记者的多次追问下,对方承认天湖山992井发生矿难,并赔偿了死者95万元的事实。但来人对天湖山矿难相关情况是否展开调查、将如何依法处理只字未提,却再三请记者“高抬贵手”。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3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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